主旨:有關請貴校加強校園菸害防制工作一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10月20日桃衛健字第1140093942號。二、為加強菸品危害相關資訊之宣導,請貴校加強校園菸害防制工作並利用多元衛教資源,進行菸害防制輔導或戒治使用,相關宣導資料如下:(一)「戒菸方法知多少」衛教單張。(二)「關懷孩子健康達人包(線上連結https://health99.hpa.gov.tw/storage/pdf/materials/21793.pdf)」。(三)「遠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線上連結https://campaign.yam.com/e-cigarette/)」。(四)「戒菸專線0800636363」。三、另亦請貴校如發現學生違規攜帶或使用電子煙,請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辦理。四、檢附「戒菸方法知多少」衛教單張電子檔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