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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05年修正「社政主管機關處理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處理原則」及「社政主管機關處理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處理流程」各1份,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重要 張廖珮鈺 - 輔導室-學生事務組 | 2016-12-23 | 人氣:1646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7854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因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自106年1月1日施行及被害人資訊處理之實務運作所需,爰修正旨揭處理原則及流程,另檢附「社政主管機關處理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處理原則對照表暨說明」1份供參。
三、有關資訊請洽衛生福利部徐蕙菁小姐,電話:02-8590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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