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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06年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初階課程一案,請踴躍報名,相關出席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參加,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公告 張廖珮鈺 - 輔導室 | 2017-02-24 | 人氣:1447

一、依據本府106年2月21日府社家字第1060037377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各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網絡人員之專業知能,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規劃106年兒少司法訪談初階課程,因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條之1之施行,規劃辦理兒童證人司法訪談訓練,期許透過依循衛生福利部推動之司法訪談專業制度的建立,確保兒童及心智障礙者證詞的有效性權益,請轉知所屬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