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於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並自115年1月9日施行一案,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於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並自115年1月9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6-01-19 | 人氣:62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於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並自115年1月9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12月26日公護字第114906003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1) 376736800A_1140377775_ATTACH1 (5).pdf 2) 376736800A_1140377775_ATTACH2 (1).pdf 01-19 有關本市114學年度寒假「市長給全市高國... 01-19 內政部書函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