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社區營養推廣中心宣傳紅包袋及配賦表,請協助發送及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擴大社區營養服務量能及提供就近性服務,本局於113年設立3處社區營養推廣分中心,說明如下: |
(一) | 設置地點:中壢區龍江市民活動中心、大溪區原住民族集會所及觀音區衛生所。 |
(二) | 服務對象: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 |
(三) | 服務項目:營養風險篩檢、營養衛教、營養諮詢及營養不良風險個案追蹤。 |
二、 | 為加強推廣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知曉度及服務利用率,提供旨揭宣傳紅包袋,敬請貴單位協助發送及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