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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銓敘部函知,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彭馨瑩 - 人事 | 2023-01-12 | 人氣:874
  • 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一案。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一案。
  • 為推動人事業務數位轉型、落實政府無紙化政策並減少攜 帶實體證件之不便性,訂自112年1月16日起,將公(政)務 人員退休(職)證改為數位退休(職)證,並介接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簡稱 MyData網站】製發,自該日起,退休(職)人員可至MyData 網站,經驗證身分後下載數位退休(職)證或自行列印紙本 留存。
    1. 適用對象:
      1. 112年1月16日起退休(職)生效之公(政)務人員,已經 審定者,自該日起;新審定者,自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 天,得至MyData網站查詢下載數位退休(職)證;至於 已經本部審定自112年1月16日以後退休(職)生效者, 原已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仍可繼續使用。
      2. 112年1月15日以前退休(職)之公(政)務人員,得視需 求由本人或經由服務機關向本部提出申請,經同意後 亦得以相同方式下載數位退休(職)證;未申請換發數 位退休(職)證者,原已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亦仍可 繼續使用。
    2. 登入方式:退休(職)人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 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 (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
    3. 另為簡化作業,本次改版數位退休(職)證已取消照片欄 位,爰自112年1月16日起,各機關於報送退休(職)案 時,無須再檢附2吋正面半身相片;退休(職)審定函同時 改採行電子交換作業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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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0112 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