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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1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15 | 人氣:1017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111年3月11日人發綜字第11103002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人力學院大樓設施自100年以OT方式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提供一般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學員及眷屬之貼心差旅服務。 

三、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服務,多次榮獲財政部金擘獎民間經營團隊獎肯定。相關場地設施坐落交通便捷之精華地段(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適合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禮及視訊論壇等一日或多日活動。 

四、旨揭收費標準價格如有變動,皆以現場公告為準,另公務機關可依活動預算另行規劃專案。 

五、有關福華會館場地、餐飲與客房照片、租借相關資訊及聯絡方式請參考原函說明四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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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0311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1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