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1-27 | 人氣:1127 檢送「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一份。 1) 1110124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pdf 01-27 檢送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類藝術才... 01-27 轉知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於年度中放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