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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該部107年9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B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8-10-16 | 人氣:144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E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