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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2點、第5點、第9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以府教高字第1070187369號令修正發布,並溯自107年8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8-10-10 | 人氣:1488

主旨:「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2點、第5點、第9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以府教高字第1070187369號令修正發布,並溯自107年8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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