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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銓敘部書函以,公務人員服研發替代役,得否辦理留職停薪並參加年終考績(成)疑義一案: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訪客 - 不分類 | 2016-06-29 | 人氣:835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5年6月13日部銓四字第1054093551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應徵服兵役者,應予留職停薪。因研發替代役屬兵役法所稱兵役之一種,公務人員服研發替代役期間均具役男身分且屬依法履行兵役義務人員,爰依前開規定意旨,宜准予辦理留職停薪,並不得參加考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