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轉知苗栗縣106學年度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國小各類教師轉任限制等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苗栗縣106學年度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國小各類教師轉任限制等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訪客 - 人事 | 2017-05-12 | 人氣:1242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6年5月3日府教務字第1060082788號函辦理。 二、考量人事公平與特殊專長資格教師需求條件,經本(106)年度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該縣之國小一般普通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特教班各類教師及幼兒園各類教師,應於該校實際教學滿5年,方得轉任其他教育階段或類科。 三、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至該縣之國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03-26 102年度口腔考題(是非題)... 05-13 有關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性別平等教育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