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4年6月1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4年6月1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公告 pal4811 - 人事 | 2015-11-02 | 人氣:1523 主旨: 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4年6月1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04年10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4993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含附件)。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1) 3ATTCH1.pdf 11-02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考試院會同行... 11-02 轉知104年6月10日及同年月17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