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及安置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簡章及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局重
要訊息公告」(http://www.tyc.edu.tw)及特殊教育科網
站(http://www.tyc.edu.tw/ses/)。
三、請務必將本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供家長及學生下載
參閱。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請協助提供。
四、如對本案簡章有所疑問,請洽龍安國小輔導室(03-392279
7分機610)或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電話:03-3322101分
機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