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訂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經本府105年5月19日府教中字第1050093839號令發布,並自105年5月19日生效 訪客 - 人事 | 2016-05-27 | 人氣:1724 說明: 一、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二、原繼續適用之「桃園縣國民中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桃園縣國民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公告廢止,並自105年5月19日生效。 1) 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1050519.pdf 05-27 轉知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05-27 有關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