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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訪客 - 輔導室-學生事務組 | 2020-11-17 | 人氣:1552

桃園市109學年度健康促進中心議題學校-「健康體位學藝競賽四格漫畫」實施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16 桃教體字第 1090095788 號函辦理。二、目的:
(一)增進全市親師生健康體位政策觀念,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
(二)培養全市親師生健康體位教育核心能力,期使有健康生活、健康知覺和健康體位知
識、技能及態度。
(三)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健康體位觀念。
(四)為落實健康促進學校,提倡整體健康體位觀念,並提升兒童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
比賽。
三、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幸福國民小學
五、參加學校:桃園市各國小
六、參加學生:請各學校徵選中年級(小三、小四)、高年級(小五、小六)各二件,共四件代
表作品參加,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七、作品題材:以健康體位四格漫畫為主題創意發揮(如:健康體位五大核心能力(85210)…)。八、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以四開繪圖紙 39 公分*54 公分)分四等份。
第一格圖 第二格圖 第三格圖 第四格圖
*請務必依照格數順序作畫!!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並依上述四格圖序(第 1 格圖、第 2 格圖…)繪圖,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另亦可使用有色筆,以文字敘明圖意加註於作品內,但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九、評選時程
(一)送件時間:109 年 12 月 01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11 日(週五)止(郵戳為慿)
(二)評選日期:109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三)得獎名單公告:評選結果由教育局發文至得獎學校並通知領獎。
(四)作品展示:得獎作品將於桃園市 109 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成果發表會進行展示。(五)頒獎方式:得獎學校相關獎勵將於 110年 1 月底前,由幸福國小協助通知領取。
十、評選標準
1.需具有「健康促進學校-健康體位」之正面宣導意義。作品中,國、臺語及英文發
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2.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 100 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1)主題表現:35%
(2)圖文表現:35%
(3)創 意:30%
十一、比賽方式:參賽者自備紙張,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如附件三)(卡片可貼縮小版報名表)後,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四)送(寄)至桃園市龜山區幸福國小(地址:33345 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 115 巷 20 號)學務處收,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健康體位學藝競賽」字樣)。
十二、獎勵規則:
(一)第一名(各組 1 名,共計 2 名):獎狀及禮券 1500 元。(二)第二名(各組 2 名,共計 4 名):獎狀及禮券 1200 元。(三)第三名(各組 3 名,共計 6 名):獎狀及禮卷 800 元。(四)佳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 1 幀。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以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校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
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幸福國小提出申請)有臨摹、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 10 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幸福國小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
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十三、本計劃經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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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學年度健康體位學藝競賽四格漫畫 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