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人事瑞原國小 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326桃園市楊梅區民安路1號 03-4723280

瑞原國民小學位處桃園市南端楊梅區郊區的瑞原里境內,正門緊臨縱貫鐵路,三面農田環繞,環境清幽、寧靜。在這郊區農村,校園秀麗的地方,生活著一群純樸的客家族及默默奉獻的教育伙伴,雖然生活環境物質條件不甚豐厚,但是每個人對工作充滿熱忱與信心,對教育更是充滿無限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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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人事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15 | 人氣:1024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111年3月11日人發綜字第11103002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人力學院大樓設施自100年以OT方式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提供一般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學員及眷屬之貼心差旅服務。  三、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服務,多次榮獲財政部金擘獎民間經營團隊獎肯定。相關場地設施坐落交通便捷之精華地段(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適合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10 | 人氣:1079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4592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99年9月30日台人(一)字第0990144281號函略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相關規定,各處、室主任均由教師兼任,尚不得由職員專任。惟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9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已修正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一級單位總務主任或二級單位組長(除學生事務單位負責生活輔導業務之組長得由具輔導知能之人員兼任外)及公立國民中小學二級單位組長得由教師兼任或職員專任。爰基於尊重各該法規之立法意旨及法安定性之考量,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級及二級單位主管職務屬得由教師兼任或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10 | 人氣:1000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4592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教師待遇條例第13條規定,學術研究加給係指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給之。次查教育部94年3月21日台人(三)字第0940036607號書函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公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人員,本職係為教師,其請假期間所遺之課務,係由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不生依代理職務支給學術研究費之問題。 三、據上,考量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或兼任主管職務教師出缺、請假、留職停薪期間,其代理人(身分為教師)係代理其行政職務,並參酌教師待遇條例第13條規定學術研究加給之定義,有關代理人(身分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10 | 人氣:1009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3月4日部退一字第111543006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08 | 人氣:1085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3月3日部銓三字第111543095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04 | 人氣:108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24702號函、本局110年11月25日桃教高字第1100109165110號函及教育部110年11月22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157778號函辦理。 二、查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時間分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及「110年8月25日至111年2月21日」2個時段,渠等教師證書之發證日期分別訂為「111年2月1日」、「111年2月22日」,為兼顧旨揭人員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參加教師(代理教師)甄試獲錄取,於辦理敘薪作業所需,前述人員得檢具「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證明文件及修習教...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04 | 人氣:1098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2月21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160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 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之 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並准予公假。是以本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預計於111年10月辦理,未參加前開講習者,不得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四、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 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04 | 人氣:3331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2月21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160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並准予公假。是以本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預於111年10月辦理,未參加前開講習者,不得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四、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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