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為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敬請貴校協助加強向滿18歲未領取機車駕照之教職員及家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108年5月29日竹監駕字第1080121714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為增進民眾初次申請機車駕照考驗之駕駛人,能有完整之防衛及安全駕駛觀念,以提升騎乘機車安全,旨所配合公路總局,辦理鼓勵民眾參加機車駕訓班訓練之費用補助措施,自今(108)年4月16日起至11月22日止,在期間內參加駕訓班機車訓練並考取駕照的民眾,補助每人訓練費1,000元,桃竹苗地區名額共計900人,希望民眾於申請機...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