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經公開甄選程序後如擬遴用非現職人員,除應先行查詢該職缺適用之相關考試等級、類科有無保留受訓資格之補訓人員可資分發或增額錄取人員待遴用,並應俟分發機關同意後始得通知當事人一案,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326桃園市楊梅區民安路1號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1-10-13 | 人氣:1507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0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393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1) 1101012 各機關經公開甄選程序後如擬遴用非現職人員,應俟分發機關同意後始得通知當事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