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主旨:轉知經市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326桃園市楊梅區民安路1號 本站消息 主旨:轉知經市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6-08-18 | 人氣:1579 主旨:轉知經市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8月10日府教特字第1050127313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自106學年度起,經市外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始可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三、請轉所屬教師欲參加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08-16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 08-24 公告本校附設幼兒園8/22代理教師甄選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