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大坡國小106年4月28日坡小教字第1060002489號函辦理。
二、旨揭案為推廣客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提升各區語文水準並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於所屬轄區語文競賽辦理完竣後,務必將此培訓營訊息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鼓勵其踴躍報名參加,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期程:106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止,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
(二)研習地點:大坡國小。
(三)參加人數及對象:總計3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1、各區語文競賽國語朗讀國小組前2名。
2、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國語朗讀教師組決賽前6名且尚未獲得該項全國賽第一名者。
(四)報名時間:自106年6月26日起至7月3日下午5時截止。
(五)報名方式:有意願參加者,請填妥報名表核章完畢,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下班前,以掛號或親送至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小教務處黃詩媛老師收。大坡國小校址為:32745桃園市新屋區大坡里5鄰5號。
(七)本案若貴校考量報名時間為暑假,建議可先行轉知貴校參加區複賽選手,俟貴區複賽成績公告後,即可於報名期限內進行報名作業。
(八)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廖寶玉總召集人(聯絡手機:0933977967),或大坡國小教務處黃詩媛老師(聯絡電話:03-4768311轉511)。
三、貴校薦派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帶隊老師(指導老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