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瑞原國小 本站消息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1-12-20 | 人氣:1072 一、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份。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 (二)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500元。 三、各機關學校111年度所需增加經費請自相關經費項下勻支,112年度則按補助基準編列預算。 1) 1101214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pdf 12-17 檢送銓敘部民國110年12月10日部法三... 12-20 有關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改制為公務機關前之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