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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09年請延長病假未超過6個月而全年無工作事實者,其年終工作獎金應扣除延長病假日數後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發給一案,請查照: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瑞原國小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1-02-01 | 人氣:1393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28日總處給字第110001150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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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0201 109年請延長病假未超過6個月而全年無工作事實者,其年終工作獎金應扣除延長病假日數後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發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