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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瑞原國小 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326桃園市楊梅區民安路1號 03-4723280

(請9/11(四)前交至人事室)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於本(114)年9月11日(四)前,請備妥下列證件逕送人事室憑辦:一、申請書1份。(一)子女姓名、身份證字號、學級年制請確實填寫。(二)就讀學校之學校全名、科系請確實填寫。(三)「經領人」請務必簽名並加蓋私章。二、戶口名簿影本1份。(於本校第一次申請者繳交,用以確認親子關係,影本請簽名)三、就學證明【學雜費收據正本,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影本請簽名);申請國小、國中補助費者可免附證明文件】。四、簽章申請後即視同切結未重複申請補助。(子女就讀夜間部須附無職業切結書始得申請教育補助費;就學期間若工讀,其註冊之日前6個月平均收入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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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瑞原國小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5-07-10 | 人氣:54

 (請9/11(四)前交至人事室)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於本(114)年9月11日(四)前,請備妥下列證件逕送人事室憑辦:


一、    申請書1份。
(一)子女姓名、身份證字號、學級年制請確實填寫。
(二)就讀學校之學校全名、科系請確實填寫。
(三)    「經領人」請務必簽名並加蓋私章。


二、    戶口名簿影本1份。(於本校第一次申請者繳交,用以確認親子關係,影本請簽名)


三、    就學證明【學雜費收據正本,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影本請簽名);申請國小、國中補助費者可免附證明文件】。


四、    簽章申請後即視同切結未重複申請補助。(子女就讀夜間部須附無職業切結書始得申請教育補助費;就學期間若工讀,其註冊之日前6個月平均收入超過勞工基本工資28,590元者以有職業論)


五、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包括離婚、分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不得重覆申請。已離婚之申請人雖未具有子女監護權,如實際負擔其教育及生活費用者亦同意請領。


六、    自112學年第2學期起,公私立高中職全面免學費,爰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私立大專院校由教育部補助之學費,請向該校全額繳回或向該校申請不支領教育部補助款。


七、    公教人員子女具有下列「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之情事,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一)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 
(二)屬未具學籍之學校或補習班學生。 
(三)就讀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選讀生。
(四)就讀無特定修業年限之學校。
(五)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六)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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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4學年第1學期 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瑞原國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