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新屋國小辦理本市「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方案─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一案,請廣為宣達並請所屬踴躍報名參加。: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本站消息 新屋國小辦理本市「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方案─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一案,請廣為宣達並請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 訪客 - 教導處-教學組 | 2017-06-02 | 人氣:1382 一、依據本市106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重點摘要如下: (一)報名日期:106年6月14日下午1時至4時。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3日至7日,共5日計36小時。 (三)報名及研習地點:本市新屋國小視聽教室。 (四)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1、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薪傳師證書者。 4、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5、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6、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時以上證明者。 7、報名須滿18歲以上。 三、錄取人數上限:100名,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截止。 四、認證方式: (一)第1階段:報名資格審查。 (二)第2階段:參加本36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並通過筆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頒發認證合格證書(2階段均合格者);請假2小時以上不發給證書。 五、檢附本市106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1份 03-26 102年度口腔考題(是非題)... 06-02 本市106年度「閱讀心得競賽」實施計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