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強化民眾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觀念,請貴校依據「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辦理相關教育宣導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0436號函辦理。 |
二、 |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 |
三、 | 教育部訂於113年12月下旬,於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屆時將另案通知。 |
四、 | 檢附教育部函及宣導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