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9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二、
次查中立法第12條規定:「公務人員於職務上掌管之行政資源,受理或不受理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依法申請之事項,其裁量應秉持公正、公平之立場處理,不得有差別待遇。」是以,倘候選人向學校租借場地辦理活動,應秉持公正立場處理。
三、
復查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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