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有關銓敘部函以,各機關應業務需要,於預算員額內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年度契約定期聘用之人員,以及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約聘(僱)之職務代理人員,於產前假期間所遺業務,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且人事費尚可勻支時,同意放寬得分別再進用聘用人員或約聘(僱)人員代理,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9-05 | 人氣:783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8月26日部銓三字第111548542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1) 1110831 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員)於產前假期間所遺業務,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且人事費尚可勻支時,同意放寬得分別再進用聘用人員或約聘(僱)人員代理.pdf 09-05 轉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 09-05 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相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