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7-20 | 人氣:1058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1年7月8日公保字第111000917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修正對照表、總統公布令,業置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法規及函釋」專區「保障法規」項下,供下載點閱。 1) 1110715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pdf 07-20 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6月2... 07-25 有關銓敘部函以,為更加落實公務人員權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