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銓敘部函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2-03-10 | 人氣:1002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3月4日部退一字第111543006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1) 1110309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配偶雙方得自111年2月10日起同時請領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pdf 03-09 有關本市辦理「111年度第一梯次新住民語... 03-10 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