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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1-01-27 | 人氣:1412

一、依保訓會110年1月21日公人字第110406001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該會為肯定及獎勵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業務有重大功績或特殊貢獻人士,藉以提高其榮譽心與使命感,爰依獎章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訂定發布旨揭辦法。

三、本獎章之請頒,除由保訓會相關單位或其所屬機關主動推薦外,得由與請獎事實有關之機關(構)或團體推薦。審查結果經報請該會主任委員核定,以公開儀式頒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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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0125 「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業經該會於110年1月21日訂定發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