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 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經教育部參酌公務人員給 假情形,說明如附表,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1-01-04 | 人氣:1416 依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1500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1) 1100104 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pdf 01-04 轉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附業營運中心為推... 01-04 轉知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