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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0-11-11 | 人氣:1402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9年11月6日公評字第109226022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以下簡稱試務規定)」業經保訓會109年11月3日公評字第1092260214號令修正發布,該會並以109年11月3日公評字第10922602144號函送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本府業於109年11月5日以府人力字第1090281589號函函轉。
三、上開函附件之試務規定修正全文第十二點規定漏列,並將第十三點規定誤植於第十二點規定,請依勘誤表所列文字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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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1110 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十二點勘誤表1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