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銓敘部釋示有關分配至用人機關實施實務訓練之考試錄取人員,得加入服務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該部98年3月25日部管二字第0983033710號令規定,自108年7月31日起停止適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9-08-12 | 人氣:1416 依銓敘部108年7月31日部管二字第1084839836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1) 1080805 銓敘部釋示有關分配至用人機關實施實務訓練之考試錄取人員,得加入服務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pdf 08-08 創客總動員... 08-12 轉知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