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宣傳教導處總務處輔導室-學生事務組教導處-教學組人事圖書室健康中心勸募徵信各項規定會計室輔導室幼兒園資訊組研習相關教職員公佈欄財務公告專區 教導處-教學組: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桃園活力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數學講師培訓研習工作坊-台北場」一案,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教導處-教學組 | 2016-10-27 | 人氣:1562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5年10月20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51026122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說明如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三)研習對象: 1、具有第二期模組數學活動師資格 2、辦理過第二期模組好好玩數學營 (四)各組〈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及國中組(一、二年級)以40名為原則。 (五)研習時間:105年10月30日(星期日)。 (六)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數學館(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七)報名方式:於105年10月25日止至網站上填寫報名表 (https://goo.gl/forms/ZmwIunYRIj80jWoB3),逾期不受理。 (八)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其他相關之餐費、保險費住宿費請自行辦理。 三、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辦「講師培訓」完成並認證合格者,頒發第二期模組活動師培訓工作坊之「講師」證書。 (一)「講師證書」之期限為三年,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進階認證。 (二)取得「講師證書」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第二期活動師培訓工作坊」。 四、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 (http : // mec.nath.ntnu.edu.tw/)查詢。 五、貴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給公(差)假登記。六、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及課程表各1份。 10-24 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部國小師培聯盟... 10-27 轉知教育部辦理105年度第二梯次「國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