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6年2月7日桃市體彥字第1060089號函暨桃園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106年2月2日(106)桃帆委字第0201號函續辦。
二、比賽地點:竹圍海水浴場海域灘岸或石門水庫阿姆坪水域或微風運河水域灘岸(依以上序位與天候狀況定之,確定後將於賽前一週通知參賽選手)。
三、比賽日期:106年7月28日至30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7月21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表或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