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6年1月25日桃市體彥字第1060052號函暨桃園市體育會槌球委員會106年1月24日桃體槌字第010600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6年4月22、23日。
三、比賽地點:行政院海巡署北巡局槌球場(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
四、報名日期:自106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表或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