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將正確選舉觀根植校園,期能透過「107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之際,惠請貴校利用學校網站或跑馬燈等方式宣導「反賄選」,並於11月1日前將辦理情形或成果填復並寄至承辦人信箱,請查照見復。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07年6月13日桃政安字第1070003531號函及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107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反賄選宣導計畫(附件1)辦理。 |
二、 | 為強化正確選舉觀念,並將實事、生活及教育結合,乃利用「107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機會,教導學子們正確選舉觀念,耳濡目染清廉、公正選舉重要性,以打造廉政、零貪汙容忍社會,請學校利用校內資源(如跑馬燈、電子公佈欄等)廣為傳播「反賄選」一事,並將辦理情形或結果填妥於成果表(附件2),並請於11月1日前回傳至承辦人信箱(10013693@ms.tyc.edu.tw)。 |
三、 | 本案可供宣導之題材,臚列如下: |
(一) | 宣導口號(slogan):「i幸福 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 |
(二) | 宣導影片:沿用103年反賄選宣導影片「咱的未來篇」(30秒)、105年「轉動篇」(15秒)、「守護篇」(15秒)、「加密篇」(15秒)、「願景篇」(15秒)與「啄木鳥動畫篇」(20秒)。 |
四、 | 檢附本案計畫暨成果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