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不分類 | 2016-09-07 | 人氣:1587
一、依據本市10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臺,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本市10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目包含鋼琴獨奏、小提琴獨奏等13類,計104個類組(詳細規定詳見旨揭要點),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10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三、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105年9月5日(一)起至105年9月12日(一)止(紙本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流程:
1、網路報名(
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請先註冊─完成註冊後─登入系統─依流程報名。列印送審表(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正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立平鎮國中輔導室(地址:324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2號),信封上請註明「105學年度音樂比賽報名」字樣,始完成報名程序。賽程公布後,相關之參賽通知、參賽證明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網路報名請輸入資料並檢查無誤後,務必按「確定檢核完成」鍵,再「印製送審報表」,始完成報名程序。
2、團體項目報名時僅需填報預定參賽學生人數(若無法確定人數得以各類別規定之參賽人數最上限為數),但應於比賽當日報到時依規定格式提交參賽者名冊1份,未提交者,應至遲於演出前補交,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名冊內容需補正者,應於比賽當天成績公布前完成補正(為顧及時效,可以傳真代替原件),未能補正者,一律不予計分。提送參賽者名冊時得同時增減人數,提送後不得再增加人數。
五、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要點請各校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請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