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人事瑞原國小 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326桃園市楊梅區民安路1號 03-4723280

瑞原國民小學位處桃園市南端楊梅區郊區的瑞原里境內,正門緊臨縱貫鐵路,三面農田環繞,環境清幽、寧靜。在這郊區農村,校園秀麗的地方,生活著一群純樸的客家族及默默奉獻的教育伙伴,雖然生活環境物質條件不甚豐厚,但是每個人對工作充滿熱忱與信心,對教育更是充滿無限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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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小-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

人事

訪客 - 人事 | 2017-05-08 | 人氣:1755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6年5月4日府教發字第1060090400號函暨本局106年4月25日桃教中字第1060029627號函續辦。 二、依據106年5月2日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籌備會議決議,修正內容說明如次: (一)「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為: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8月1日)前回職復...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 | 2017-05-05 | 人氣:1233
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5日桃教中字第1060035044號函辦理。 二、有關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修正第六點第一項規定為: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8月1日)前回職復薪。 三、有關日程表部分,「參加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時間原為106年4月21日至106年5月4日止,現延長填報及選填時間至106年5月8日(星期一)止。 四、...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 | 2017-05-05 | 人氣:685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2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60437238號函辦理。 二、該市辦理旨揭計畫之學校: (一)105學年度已辦理之學校: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 (二)106學年度預計辦理之學校:新營區南梓國民小學、安平區西門國民小學、關廟區文和國民小學、南區志開國民小學。 三、若對前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訪客 - 人事 | 2017-05-05 | 人氣:1744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6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旨揭市內介聘作業訂於106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假育達高中辦理,經介聘成功之教師於106年5月17日下午1時30分前,持「桃園市106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報到暨教評會審查通知單」、「身分證」、「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正本前往介聘學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 三、為使參加介聘教師即早準備審查資料,倘各校尚有其他需求者,請於106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本局公務系統填報資料網頁(http://doc.tyc.edu.tw/govdoc/)填報(無則免報),後續將於106年5月16日(星...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 | 2017-05-04 | 人氣:1535
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轉知臺北市啟明學校106學年度國小部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屬視障特教資源中心巡迴教師,另106學年度可能需接受該局特教科統籌調派他校支援,請如欲申請106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訪客 - 人事 | 2017-05-04 | 人氣:1267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6年4月27日屏府教學字第10614017600號函辦理。 二、該縣地磨兒國小將於106學年度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需要對原住民族教育具高度熱忱之原住民籍教師配合辦理,請轉知所屬教師經由「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之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評估及考慮。  
訪客 - 人事 | 2017-05-04 | 人氣:1315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4月24日府教特字第1060050832號函辦理。 二、自106學年度起,經縣外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始可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訪客 - 人事 | 2017-05-04 | 人氣:1287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06年4月24日府教學字第1060060406號函辦理。 二、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三、該縣所屬學校情形,說明如下: (一)公辦民營學校:宜蘭縣立人文國民中小學、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宜蘭縣立內城國民中小學、員山鄉湖山國民小學、南澳鄉東澳國民小學、冬山鄉大進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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